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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债权人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债务人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债务人需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广义的破产债权的确认包括整个破产债权的确认过程,指的是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的主体(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由有权的主体对债权进行登记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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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才能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3、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4、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先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有效法律文件副本,通知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5、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无异议。6、第三人未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第三人只履行部分的,可以强制执行未履行部分。
确认债权的必要性: 1、凡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债权,均应在审查确认之列; 2、凡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确认表中。
1、破产债权的概念:破产债权,除去行使别除权和抵消权之场合,经过申报、调查、确定以后,就可以接受清偿。在我国,破产债权仅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债权的确定,是指债权人会议经审查认可的债务人的债务确实存在,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存在的认可。2、破产债权的确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请申报的债权,不是债权的确认。确认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职责权限,只有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的债权,才能发生债权申报的最终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之一是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第二款规定,“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二、滞纳金算不算破产债权?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滞纳金属于破产债权。法律和规定,都是指债权人申请登记债权后,是否能成为债权人,最终参与破产程序,接受破产财产分配的受偿,都必须经债权人会议确定后债权才能成立。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债权人会议审查无异议,债权才能成立。债权被确认,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程序,有异议的,申报该债权的债权人在收到不予确认债权通知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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