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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
离婚协议必须在民政局取得离婚证后才有效。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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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的,只有离婚协议书是不存在法律上离婚的效力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签订,并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的,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协议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主体合格,一般都是有效的。 2.您双方既已签字盖章,这份协议就生效,但要看您具体协议内容,如果内容规定,离婚证到手才能分配财产,那就不行。 3.不强制公证。 4.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所以,最重要的当时离婚协议的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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