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老年人的义务,...
子女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撤回诉讼的权利。三、原告有权申请先予执行。四、原告有权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案件受理费。5、被告有权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6、被告有权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7、胜诉方有权申请执行。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二、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三、不得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或贿赂、胁迫他人作证。四、不得隐藏、转移、出售、损坏已被查封、扣押或已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5、不得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报复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员、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检查人员、协助执行人。6、不得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阻碍司法人员履行职责。7、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调解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有同等权利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协议或所有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几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委托一个或者几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十八条一个或者几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事务的执行。如有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半数以上通过的表决办法。
消防事故: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一是侥幸心理严重,导致老化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仍在凑合着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识缺乏,大多数师生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课极少上,发生火情更不知如何处理。三是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9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498人已浏览
1,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