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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鉴定的具体范围包括:劳动者是否属于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护理等级的鉴定;停工留薪期的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的...
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复查鉴定,但是,构成伤残等级的,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老工伤重新做鉴定政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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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的区别请见如下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申请工伤鉴定复查有哪些具体内容和法律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一个月内申请鉴定有哪些具体内容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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