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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
婚前男性支付的彩礼金属于女性赠与,是女性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后支付的彩礼,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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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另一方较大数额财物,分手后请求另一方返还赠与财物的,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即为。因此,一方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已并共同生活,时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根据的规定,若双方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实践中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酌情返还,且一般以返还原物为原则。由于婚约财产纠纷难以取得明确的书面证据,因此,若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建议给付彩礼的一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并保留好转账凭证,或者在见在场的情况下给付。注意收集能够证实双方婚恋关系的其他证据,如婚纱照、订婚仪式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简而言之,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原则上只要双方办理了并且同居生活,那么彩礼应归属于女方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彩礼的归属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当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已经花费的可以扣除;第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第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条件成就,彩礼应归属于女方,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另一方较大数额财物,分手后请求另一方返还赠与财物的,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即为。因此,一方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已并共同生活,时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根据的规定,若双方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实践中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酌情返还,且一般以返还原物为原则。由于婚约财产纠纷难以取得明确的书面证据,因此,若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建议给付彩礼的一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并保留好转账凭证,或者在见在场的情况下给付。注意收集能够证实双方婚恋关系的其他证据,如婚纱照、订婚仪式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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