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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可以去女方户籍地吗?

2022-03-26
可以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您的描述不够详细,请直接联系我。尤其擅长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有很多类似案件的代理经验和胜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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