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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犯罪,受害人的损失只能进行退赃处理,要被告人有能力退赃才行。...
在传销犯罪的司法实践中,集资者可以主动与投资者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在法院判决中责令被告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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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骗、胁迫而加入传销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中及时返还被害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传销的受害者是要区分情形的,单纯受害者是受到保护的,没有法律责任。 但有的受害者本身又是有加害别人的情节的,也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返还赃物一般是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返还给受害者或者上缴司法机关。非暴力犯罪,全部返还赃物,返还赔偿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至30%;轻微暴力犯罪,全部返还赃物,返还赔偿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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