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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2、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
你搞错地方了,上户口不在村里上的,上户口在派出所上的,村里无权也无法上户口。罚款也不是交给村里的,不过村里可以代收罚款,罚款交给村里时,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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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户籍科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当地的户口准入政策要求; 2、还要咨询户口迁入地的集体负责人(如村主任等),是否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挂靠; 3、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前提下,回原籍挂靠; 4、一般来说,当事人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1、应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负责人(村主任等)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接收当事人户口的原因,再根据对方的提示完善; 2、如果是资料不完善的,应该完善后,再迁移,如果是迁入地的集体不同意接收,或者不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要求的; 3、应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及迁移户口的其他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在迁出地恢复当事人的户口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针对落户口去哪里的问题,这要到落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落户口包含两种情况落户口,一是新生儿落户口,二是户口迁移人落户口。 1、新生儿落户口,也叫上户口,登记户口。新生儿落户口需要的证件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准生证。直接去派出所登记户口,再到村(居委会)登记人口。 2、迁移人落户口:凭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口,办理户口本。迁移户口办理程序是:A、写户口迁移报告,重点写明迁移理由。B、将报告到迁入地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到乡镇签字盖章,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证明。C、凭报告和接收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D、凭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口,办理户口本。如果是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和升学,不需要迁入地的同意接收证明,可以凭工作调令或报到通知或录取通知书直接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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