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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够放弃。 2.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但是不能放弃,如果协商可以申请法院指定,但是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1、可以。 2、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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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如果上述人等不成作监护人的(比如死亡、年老丧失监护能力等),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亲戚、朋友担任。如果都不愿意或有争议的,由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你如果要作为监护人,可以写一张申请,让当地的基层组织写一张书面的指定书。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与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对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其配偶为第一顺序:父母为第二顺序;成年子女为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为第四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五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资格监护的人中择优确定。所以,对于这位精神病人是什么身份,是否婚配,有无成年子女,是很关键的问题所在。对于你父母的情况,有其他顺序存在的,是有权不当监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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