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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诉法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为保护全体当事人的利益而做的规定,具体为:《司法解释》54、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
根据你的陈述,属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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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掌握,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遗产可以继承。被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效果相同,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因此,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 自被继承人死亡以来,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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