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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破产罪主观故意的认定本罪的主观主面只能是出于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 2、注意区分一罪与数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实施多个行为将大...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户是复杂的客户,包括公司、企业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指国家破产法保护的破产秩序债权人或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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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虚假破产罪判定,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1]
虚假破产罪主观故意认定本罪本罪主观主面只能是故意的,直接故意的。虚假破产罪是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以特定手段实施的欺诈行为。行为人主观上知道其行为会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但仍采取隐瞒财产、承担虚构债务等多种手段,积极转移和处分财产,造成资不抵债的假象,从而实施破产。2、注意区分一罪和数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实施多种行为,隐匿或转移大量资金,然后伪造相关会计文件和商业账簿,掩盖资金的真实流向,通过不真实的会计资料等文件,制造企业资不抵债的假象,然后申请破产。3、本罪与妨害清算罪的界限本罪与妨害清算罪属于妨害公司和企业管理秩序的犯罪,本罪作为第162条之二附属于妨害清算罪。这说明两种犯罪的目的是故意犯罪,在侵犯罪的对象上是一致的。
虚假破产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九条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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