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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侦查阶段可以取保候审的。 2、对于刑事案件而言,不管案件是在案件侦查阶段,还是在检察院审查阶段或审理阶段,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如果犯罪...
一般不会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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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会视情况给你办理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件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基本上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二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案件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将其从羁押场所释放,嫌疑人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保证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申请保释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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