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带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执行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
法院判决下来后,被执行人未执行生效判决还款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偿还债务人的财产。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胜诉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胜诉方可以直接向败诉方要求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败诉方拒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划拨、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实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内容。这时,胜诉方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败诉方的财产线索以利于法院执行。
法院做出判决以后并不会主动强制执行,是生效后义务人应当自动履行,你可以先拿判决书要求被告履行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就你的问题法院判决后仍不给钱怎么办,为你做出以下解释:申请执行期为两年,适用中止、中断,你可以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债务人的这种表示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认,使申请执行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这种表示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口头或者书面确认债务的存在、请求延期给付、清偿部分债务等等。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是,中断事由发生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作废,从中断事由发生后重新计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由于法律对时效中断的次数没有限制性规定,根据时效制度的立法本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仍然可以依法中断,没有次数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