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归还。 1、与案件有关的,根据办案的情况决定,可以是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返还。 2、与案件无关的,在查清楚后3日内返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种情况很少见,时过境迁,如果手里没有什么凭证的话,再想要回来就难了。 一、如果手机是作案工具,那就应当没收; 二、如果手机是涉案工具,扣押时,警方也应当出具扣押清单。 1、这份清单有四份,一份归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保存,一份附大卷送法院,一份附小卷存档,一份在单位内部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2、作为服刑人员,当其随身财物被暂扣时,警方也应当出具扣押文书及扣押清单。如果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退还当事人或其家属,并履行相应的手续。如果是犯罪工具,应当依法没收。 依你所述,服刑人员肯定是案件已经判决生效并执行了,此时,对涉案财物的处理,应该已经完成。直到现在,涉案手机还没处理的情况是比较少的。事实上,服刑人员的家属如果手里有警方出具的扣押通知书或扣押清单,可以随时找警方要求退还。如果警方遗失的,应该赔偿。如果你方手里没有任何凭证,那这个手机能找到的可能性几乎是零了。
1、具体没有规定扣押期限。在调查活动中发现的,可以证明嫌疑犯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产。文件必须检查并扣押,但与事件无关的财产、文件不得检查和扣押。所有者拒绝提交应检查的财产、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检查。2、检查、没收的财产、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确实与事件无关的,应在3天内解除检查、没收、返还原主或原邮件部门、网络服务部门的原主不明确的,应通过公告方式通知原主认领。通知原主或公告后6个月内,无人接受的,由无主财产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8人已浏览
1,533人已浏览
887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