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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扫黑除恶寻衅滋事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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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恶是指清除恶势力,打击黑社会,打击恶势力和恶势力集团。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都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专项扫黑行动,给予社会安宁。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海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特点:(一)形成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三)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伤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地区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除恶是指清除恶势力,打击黑社会,打击恶势力和恶势力集团。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都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专项扫黑行动,给予社会安宁。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海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特点:(一)形成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三)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伤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地区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这是个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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