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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
注册不当商标可以分为两类,且不同类别在申请撤销时有不同的要求: 第一类注册不当商标,是指违反《》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是以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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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的差异,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 1、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d、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注册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构成的禁用规定,或者以欺骗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而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不当的撤销 3、争议撤销。是指注册保护在先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对在后注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争议,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说明相关情况。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制商标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撤销申请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没有正当理由的,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前款所称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决定是否撤销注册商标。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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