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答: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的区别如下: 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内部负责公司事务,外部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择和解除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股东大会不仅是由全体股东定期或临时举行的会议,也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到董事会重组和解散。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但如果你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话,应当尽到以下注意义务:公司应当守法经营;注册资金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足额到位。否则,一旦出现类似问题,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3人已浏览
1,224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9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