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可撤销行为对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主债务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以及能够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得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2、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3、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在得成立撤销权的情形下,债务人的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均有权以自已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由于法律设立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全所有的一般债权,因而,任何一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均不以其个人的债权额为限,应以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额为限。基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即归于消灭,并自始无效。免除的债务视为未免除,承担的债务视为未承担,设定的权利视为未设定,让与的债权为未让与,转移的财产视为未转移。对于受益人而言,已受领的债务人的财产,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并应依债权人的请求,向债权人给付其所得利益,原物不存在时,应折价赔偿。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为,因此撤销权人虽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已返还受利益,但撤销权人取回的财产或代替原利益的损害赔偿,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责任财产,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按其债权数额比例平均受偿,而无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一切费用,系管理一般债权人共同事务的费用,有权向债务人或其他债权人请求偿还。
一、怎么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在法定情形下,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二、行使撤销权会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而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主要有: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被撤销的债务人行为归于消灭,视为自始无效。 2、对于受益人的效力。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人,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应撤销人的请求,受益人应向撤销人给付其所得利益。原物不存在的,应折价赔偿。已向债务人支付代价的,可向债务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3、对于行使撤销权人的效力。撤销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权。 4、对于其他债务人的效力。撤销权人取得的财产或代替原来利益的损害赔偿,归属于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得按债权数额比例平等受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