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监视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公安机关对居住进行监控。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逮捕条件。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逮捕条件。这项规定明确了监视居住作为逮捕替代措施的性质。 2、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具备。(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是唯一不能自理的抚养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采取监控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