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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
《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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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纠正措施,拒不纠正,导致用户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纠正措施,拒不纠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造成大量违法信息传播的;(二)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厉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1、《刑法》有如下关于侵犯隐私权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现下,有人喜欢“撬开”他人的网络空间、电子邮箱,获取隐私图片、视频在网上传播,其中不乏淫秽、色情图片,但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涉及更加严厉的刑事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
一、单据.票据应妥善处理。不要随意丢弃个人收据、付款单据等。即使丢弃,也要粉碎后才能丢弃。尤其是现在网购流行,一定要注意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上面有地址和电话号码。扔垃圾的时候注意撕掉快递单。2、简历。现在找工作需要投简历,包括个人信息的填写,尤其是一些在网上投简历的人,不知道信息最后流向哪里,所以要选择填写一些详细的信息,没有必要填写。三、晒朋友圈。有些人喜欢在发朋友的时候发朋友朋友,这样很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所以发朋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四、谨防网上问卷调查。上网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问卷调查或者抽奖,但是会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其实大奖往往不会落在自己头上,但还是因为贪婪而泄露个人信息,一定要慎重,不要上当受骗。5、不要随意连接公共场所的无线免费WiFi。这种无线网络很容易被别人改变,成为窃取他人信息的窗口。只要你使用这个网络使用你的邮箱,它就可以窃取你的密码和其他个人信息,所以不要随意连接无密码的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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