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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会查电动三轮车。 1、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电驱动的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1、行为人骑行电动三轮车会被交警查验。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电驱动的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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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骑行电动三轮车会被交警查验。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电驱动的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交警会查电动三轮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关注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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