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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程序 (一)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工作的省直参保人员,由本人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一式三份),交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加盖公章...
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备案,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以及社保卡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找工作人员办理备案即可。 异地转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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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的制度,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医药费(自费除外)。 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需要先申请备案; 备案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 第二步、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办理异地医疗手续:投保人在跨省异地医疗前,必须向投保地经营机构注册。参保地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当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登记人员库,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营机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营机构)报告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形成全国异地就医人员库,就医地经营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得异地就医人员信息。
首先参保人需要在当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让医生开具转诊证明,然后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再持转诊证明,前往当地的社保所作外出治疗的登记。在外出治疗回来以后,参保人即可携带发票、医疗本、社保卡、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社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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