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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侵犯的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生产安全;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生产和作业中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迫他人非法冒险作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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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构成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刑罚量刑标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 (1)致多人死亡; (2)致多人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我们可以看出,该罪处罚的主体是对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一些直接责任人员,最严重的处罚是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我们应清楚,处罚不是我们法律的目的,我们任何人在劳动生产中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并监督他人,保护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认定的标准是: 1、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但两者有明显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2、本罪必须具备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行为,且这种事故隐患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造成的,本罪是单位犯罪,个人作为单位的负责者承担责任。 3、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要求具备法定身份; 5、犯罪客观方面可以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犯罪; 6、本罪的构成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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