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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济南上班,户口在泰安,就需要当事人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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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地镇或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2、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己婚育龄妇女还应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合同。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反政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3、发证机关在核对申请和证明材料后,即时给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当事人符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当地办理婚育证明: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 2,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1)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2)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二,办理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4、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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