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定义不同: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专利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
1.定义不同: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专利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独立开发。 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5)职务开发。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流程,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详解如下: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提交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缴纳软件著作权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进入“计算机著作权网上办公系统”,注册用户,用户必须按照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填写真实信息,否则不予开通。对信息完整、收到传真资料的用户,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开通。已开通的用户登录“计算机著作权网上办公系统”,填写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表并打印。 2、提交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软件著作权申请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收费标准:20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PS: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是收费的哟,10元/件】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软件著作权登记只有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受理及发证。 5、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补正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
1、作软件重点保护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集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家律已经登记软件予重点保护 2、作税收优惠依据财政部、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共央、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关税收问题通知》软件产品税收优惠详细规定 该通知并要求强制登记规定:经家版权局注册登记销售并转让著作权、所权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征收增值税 3、作技术资入股《关于高新技术资入股若干问题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作高新技术资入股且作价比例突破公司20%限制达35%现更规定软件作价100%技术资规定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取登记 4、作申请科技依据科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登记办》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登记应提交《科技登记表》及列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0人已浏览
469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