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
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应当限于自然人,以死亡赔偿金为例,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赔偿权利人自应是自然人。但对一些特殊情形,如前文提到的交通肇事中的“无名尸”、死亡的“五保对象”等,又如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受害人,其近亲属不详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可立法规定由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作为代为向赔偿义务人求偿的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主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获得赔偿后可予以提存,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受害人一方的赔偿权利人出现后可向提存机构领取赔偿款,逾期不领的,则将赔偿款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符合救助情形的交通事故受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主要法律依据,但由于该法律在责任主体及范围的规定上较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事故处理办法》)更为概念化,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和把握。法学界学者们提出了这样或那样的认定标准,但作为道路事故造成损害的情形比较复杂,很难对赔偿责任主体作出一致的认定。国际上通行的学说是以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分配归属为认定基准,这样从一定程度上厘清了事故赔偿主体及责任范围,本文作者试图作些探讨。
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