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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地税登记,但是最终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企业,企业的主体资格还在,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公章都在,企业实际存在和经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
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公司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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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实质上是被剥夺企业的经营资格,而其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因此,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应该办理企业的注销登记手续。注销是按法律规定程序申请,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进行的,是一种正常的消亡程序。吊销是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即非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职权强制终止其他资格、资质、身份等。“注销和吊销带来的后果大有不同。”与主动注销不同,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属于一种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如何办理注销产权登记一、何种情形应当申办注销产权登记分为两类情况分别处理: A、第一类:企业法人资格有存续的,如企业解散(含关闭)、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 1、企业解散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母公司、上级单位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0日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2、企业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发文之日起30日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3、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30日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法注销登记之前由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B、第二类:企业法人资格存续但国有产权(或股权)不存续的,如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上级单位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后30日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之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二、办理注销产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企业股东大会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 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企业的财产清查、清算报告或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规性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 4、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5、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资产提供担保、冻结资产的处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6、申办产权注销登记的申请; 7、《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企业股东大会的批准转让或改制的文件; 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或财政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规性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 4、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5、企业有偿转让或整体改制的协议或方案; 6、全部国有产权转让的,需提交受让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7、转让方、受让方或改制后的企业与债权银行、债权人签订的债务保全协议; 8、经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的资产处置或产权转让收入处置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9、申办注销产权登记的申请; 10、《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二、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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