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肥生育津贴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合肥生育津贴标准: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本单位当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不同地区的产假天数有不同的规定,以不同地区为准。)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系统自动核算、发放。女职工流产享受生育津贴限于1次,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女性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生产完以后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另外,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合肥生育津贴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3人已浏览
384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8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