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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
1、对肇事司机的处理为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交警部门可以暂扣其驾驶证,提取身份证明复印件。必要时可以留置24小时(经批准可延长至48小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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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规定有: 1、暂扣车辆期限为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伤残评定期限为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4、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5、处罚期限为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 6、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因此,交警应当在二十日内(最长三十日)检验、鉴定车辆,然后必须马上返还(除非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否则,交警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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