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留置期间通知家属退赃不一定是结案。留置期间还会判刑,退赃并不属于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如果...
应当返还赃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因非法占有和处置被害人财产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情况真如你所述,涉案的金额不大,应该。由于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看其是否有自首、坦白、从犯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同时律师会积极联系被害人,做好退赃工作并争取被害人的书面谅解,若情节轻微,可争取取保候审(保释),开庭时为被告做缓刑的辩护。
通常是会通知的,由执行机关来通知。退赃是确定量刑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暂时手里钱不够可以先退一部分。《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501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