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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可以冻社保卡。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冻结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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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于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地方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扣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社会保险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工作。
医保卡冻结一般是由于未按时正常缴费,因此只要把欠缴的费用补缴上即可。 医保补缴方式: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4、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5、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法院不一定在7天内解冻银行卡。法院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银行收到通知书的应当立即解冻银行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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