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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罪,天津刑事立案数额是1000元,该数额的量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3.如果是从犯的话可能达到1...
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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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参加盗窃财物价值认定。团伙盗窃案中,对犯罪金额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侦查,查清作案过程和相关证据,主犯对团伙所盗窃全部财物承担责任,从犯按照其参加盗窃的财物价值认定盗窃金额进行处罚。根据《刑法》从犯应当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的认定,涉及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买进价与卖出价、批发价与零售价、作案地价与销售地价、作案时价与处理时价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应当根据被盗物品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如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等等。
盗窃罪主犯可从以下两点判断: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2、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盗窃罪从犯可从以下两点判断: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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