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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张自己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保征收的部门投诉。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如果使用者没有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使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3)》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1、用人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做:1。与单位协商,要求缴纳社保。2、向当地劳动监督大队报告情况。3、向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单位补缴。4、要求终止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2、向劳动局或社会保障局投诉,需要先收集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下是各种证据。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名册。
你先交一份书面辞职书给公司批了先,辞职到期后你再跟公司协商要求公司补偿一系列的该补偿的,如果公司不愿意补偿,你就去相应的有关部门(劳动局)去告他,当劳动者在公司做满一个月后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你在公司做了多少天多少个月就得双倍工资赔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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