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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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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解,即双方在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沟通后相互理解达成共识。2、协调,是指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对争议部分予以明确,使争议双方能够解决争议问题。3、,指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争议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争议问题提请仲裁。4、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
工程合同注意事项: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长期在低水平运行,且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资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出高额索赔、最终导致施工单位倒赔钱的案例屡见不鲜。在新的施工任务不断承接的同时,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能否进一步加强管理,有效规避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在中国建设工程实行属地化管理,出现纠纷时,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及到不动产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不是不动产的,则可以向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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