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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注销后可以申请再次上牌。上牌流程如下: (一)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信息; (二)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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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重复上牌,杭州市交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杭州市电动车车主拥有以下4种电动车牌照的就没必要重复备案登记了。 第一类:在杭州市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为杭州黄牌 第二类:杭州市余杭区的黄牌 第三类:杭州市防盗登记牌,内涵防盗芯片 第四类:余杭区电动行业协会核发的备案登记牌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可以将旧车的车牌上到新车上,具体程序请咨询当地的车管所或者是交警部门。 附:法律依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新交通法没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等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许可证后,方可上路。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都不得继续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驾驶员提供驾驶证。根据提供的驾照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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