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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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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给国有公司、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按照或者违反法律决定,处理无权决定或者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挪用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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