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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打官司,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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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可在医院内和解.也可到医调委调解,也可到法院起诉。这实际上涉及到处理医疗纠纷的三种方式:和解、调解和诉讼。1、可以要求医院当事科室或医生说明病情,了解医院对患者的整个诊疗过程,为以后的诉讼或调解做好准备。2、调解,这主要是指在医疗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自愿处理。同样,这种纠纷的解决方法也受到赔偿金额的限制,双方的分歧争议很大,患者要求的赔偿金额高时不适用。三、诉讼是最后的解决方案.也是最权威的解决方案,对争议的处理是一锤定音,但也是最费时费力的解决方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法院也不受理;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不受理;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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