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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施工范畴之内。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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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施工合同,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第一、二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装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程序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程序的除外。《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一方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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