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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申请办法》等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填写《失业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2)终止或终止劳动合...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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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据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医疗保险需要办理的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单位批量新增制卡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件。 1、不属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但暂未发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参保人急需就医的。 1、全市区医保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 3、单位新增批量制卡的,至单位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
需要持单位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等到相应的社保机构办理手续。可以参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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