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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解答:首先应区分债务产生的时间是否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偿还。婚姻关系期间产...
如果是属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应该一次性进行审理,以确定的双方在离婚后各自对该债务的承担份额。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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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第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第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进行判决。第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时应以清偿。
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此处的财产从广义上来说也应包括债务。同时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夫妻分担债务的这种债务承担,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此仅系法院在原夫妻二人内部间债务分割的一种方式,其效力不及于债权人。故夫妻共同债务不因而免除,该债务应由高瑞涵与李素云连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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