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两人在法律上只是同居关系,不属于夫妻关系。由于孩子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如果没有办理领养手续,不构成养子女关系,由于不是夫...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1、因为没有结婚证,是非法同居,没有法律效力,可以随时随意解除,没有离婚问题。法院可以起诉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问题。 2、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前通知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充的话,从双方都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求时,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按离婚诉讼处理;如不补办,法院将解除同居关系。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应当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要求的,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1,219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