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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由孩子的妈妈本人持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妈妈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妈妈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窗口,按照随父随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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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由孩子的妈妈本人持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妈妈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妈妈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窗口,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籍管理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由孩子的妈妈本人持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妈妈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妈妈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窗口,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籍管理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由孩子的妈妈本人持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妈妈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妈妈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窗口,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籍管理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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