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处理程序: 当事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能够请求退休。处理退休的详细流程如下: 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
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出台,规定退休人员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领养老金,各地都不满10年在户籍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按照目前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县参保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办理退休审批需携带的材料1、《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2、《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3、《》;4、《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审定表》;5、《天津市个人帐户储存额及点工资情况单》;6、女职工办理退休,还需要携带职工本人《》;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办理退休,还需携带《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8、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还需携带《劳动模范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审批表》;9、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的,还需携带《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10、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还需携带《职工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审批表》;11、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还需携带《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退休人员按原办法计算养老待遇标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按照目前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县参保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办理退休审批需携带的材料1、《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2、《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3、《》;4、《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审定表》;5、《天津市个人帐户储存额及点工资情况单》;6、女职工办理退休,还需要携带职工本人《》;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办理退休,还需携带《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8、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还需携带《劳动模范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审批表》;9、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的,还需携带《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10、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还需携带《职工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审批表》;11、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还需携带《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退休人员按原办法计算养老待遇标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9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77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