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探视权,也称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
为了能够切实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了解,保障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能健康发展,法律对离婚后不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探视权不能以儿童为对象强制执行。对拒绝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配合,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对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绝配合,法院不能强行将孩子送到某个地方,只能根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实施罚款、拘留等措施。
根据相关的法律的明确规定,离婚后的探视权是不可以约定放弃的,这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法定的一种责任和要求,需要严格执行。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综上所述,离婚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往往会就探视孩子的方式次数等作出约定。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方拒绝对方探视的情况。如果这样侵害了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探视权,其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走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也不会强硬将孩子送到某地,而更多的是对当事人罚款拘留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