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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按企业的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
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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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从上面可以看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了社会保险,但是不包括加班工资,中班夜班,低温有害等环境下的补贴,也不包括福利待遇,
劳动法律只是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具体的工资数额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不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一样,要了解当地行业的工资水平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局网站看看统计文件。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同,请自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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