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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鉴定标准共有十个等级,但不包括工伤造成的职工死亡。工伤鉴定等级的确定应根据残疾程度确定。九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
i)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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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赔偿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依据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九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43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九级工伤或职业病。 (1)癫痫轻度; (2)颅骨缺损>=25平主厘米,无功能障碍; (3)脑子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4)第V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Ⅳ对脑神经麻痹; (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需戴假发者; (6)鼻或同部有明显畸形或>3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积30%~39%; (9)鼻再造术后; (10)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 (1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4; (1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3)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或重度); (14)泪器损失,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15)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1Dbhl; (16)发声及言语不畅; (17)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 (18)一耳或双耳廓缺损>1/5, (19)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20)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4个以上; (21)二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22)三个节段性疹柱内固定术后; (23)脊椎压缩前缘高度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2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27)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8)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 (29)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30)足庶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31)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32)骨折内固定手术,无功能障碍者; (33)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34)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5)肺修补术; (36)支气管成形术; (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8)乳腺成形术后; (39)隔肌修补术后; (40)慢性隐匿型中毒性肾病; (41)子宫修补术后; (4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3)隐私部位的修补或成形术后。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一眼盲目3级以上;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舌尖缺失(或畸形);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无毛发25%以上;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严重声音嘶哑;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5、胸部损伤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肺叶切除;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6、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胆囊切除;脾部份切除;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骨盆严重畸形愈合;尿道狭窄;膀胱部分切除;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子宫部份切除;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9、肢体损伤致: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一足足弓构破坏;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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