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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竞业协议没有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已经履行了义务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
1、不给竞业限制金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给付,或者请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能自行解除,在解除前,也不得到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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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禁止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 2、竞业禁止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禁止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的上限没有规定,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定金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签了无补偿的竞业协议,这个协议本身有效。但是,劳动者遵守协议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或者直接解除协议。如果劳动者要求补偿,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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