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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况。其一,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
可以,法院找不到对方,可以公告送达传票 至于离婚: 离婚有协议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离婚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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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对事情的简单介绍,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1、公告方式送达指在对方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时,法院会通过公告的送达方式。 2、离婚案件如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院应先到被告住所地社区或村委了解具体情况,被告确属无法找到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你的情况我已了解,请联系我帮助解决问题。
要看具体情况,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告起诉后,法院查不到被告,无法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的,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其送达。公告送达的,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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