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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
借条上必须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字,要按红指印。写明借款金额,大写小写都要写。(书写数字的中间,不要有空格。)借款日期,最好写上还款日期。应该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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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注意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以免引起纠纷。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怎么规范写欠条的内容,希望对您了解欠条的格式和内容有一定的帮助。如果你遇到有关的欠条纠纷的话,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如何写借据具有法律效力:1。借据最好由借款人手写,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也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字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必须写清楚身份证号码,并要求借款人在写借条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二、借款日期-必须写清楚,最好准确到日,可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退款,约定还款日期的,必须在还款日期届满后,方可要求退款。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3、贷款金额应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货币,如人民币1万元整(人民币1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4、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款项,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注意贷款的用途。如果金额较小,现金交付时应在借据中注明双方的贷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求借款人书写已收到款项的收据。借据只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5、借款人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签名,这样对债权人更有保障,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在法院执行,另一方将财产转让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6、借据出具后,应同时收取借款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7、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律师或第三方见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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