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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28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发出《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说...
可能是退伍士兵的档案还没有从部队转会来,参军服役时档案一般会在部队,当退伍时,部队会将士兵档案转移到士兵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民政局收到档案后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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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对退伍军人给予的政策待遇是不同的;2.民政部门就是负责退伍安置和政策的部门,具体细则、执行标准都是由各地民政部门掌握;你可以索取针对退役士兵的相关文件和政策。3.很多地方都会给予退伍军人一些优惠政策,包括:小额信贷、个体工商执照和公司执照免费办理、有条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义务兵退出现役的,部队应当支付自主就业费(目前每服役一年4500元),地方政府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每年4500元。也就是说,义务兵退役后,从部队拿到9000元,回到当地后,民政局再给9000元。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发布。2011年10月29日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民政局安排退伍军人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试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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